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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2012-02-10 11:42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上午9:00开始(具体安排待资格复审时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上午8:20进入候考室,考生面试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考场: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

  四、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1、请面试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chenjb@cjw.com.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长江委××(职位)面试”,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等。

  2、请考生于2012年2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谢红艳收(邮编:430010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上参加公共科目考试时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邮寄材料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视为材料已收到。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012年2月13日17:00前书面提交《放弃面试声明》(样式附后)。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12年2月22日(8:30-12:00)到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截止当日12:00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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