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10年9月初,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称,婚姻法学专家们正在热烈讨论的“人身权保护”中包括如何追究“第三者”干扰婚姻关系的责任。“第三者”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蜗居》热播曾引爆舆论狂潮,除了让蚁族生存状态进入公众视野外,“小三”文化也冲击着人们心灵。而此前热播的《婚姻保卫战》,更是让人感叹现实情境下维系婚姻的诸多困境。发妻与“小三”的博弈,俨然成为婚恋文化,有人甚至将“斗得过小三”列入新女性标准。“斗小三”就目前而言,还停留在道德围剿上,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现在看来,法律介入参与婚姻保卫战或要提上议程了。不过,追究“小三”侵犯配偶权的法律责任,真能更好地保卫婚姻吗?
你是如何看地这个问题的?
二、答题框架
(1)首先,小三现象成风,有其深刻的社会、家庭、个人原因。个人因素里边主要有现实需要、情感需要和心理需要。
出于现实需要的小三比较功利。一些有权力的人容易有小三,那是因为小三明白那样可以省却很多年的奋斗,相比别人而言走了一条捷径。
情感需要则是两个人相爱,认为这个人最了解、关心我,只要跟他在一起,此生足矣。心理需要就是一种崇拜、欣赏,或者满足自己有些心理遗憾。女性多情感细腻,所以因为后两者原因卷入情感纠葛的,大有人在。
从社会原因来看,如今小三太多,是没有道德的谴责和约束。社会上很多年轻貌美的女性穿金戴银都是当小三换来的,大家对此见怪不怪。所以,约束“小三现象”,必须将个人、家庭、社会三方面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