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的实施
(一)法律实施的概念
法的实施,也叫法律实施,是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所谓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现法律的活动。
所谓司法,也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所谓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包括法律执行、法律遵守和法律适用。包括执法、司法、守法。
(二)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通常是指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适用,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法对人的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有两种情况:(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生效。时间效力包括法的生效、失效和溯及力等问题。对人的效力包括两方面:第一,我国公民和法人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我国法律;在国外仍受我国法律保护并要履行我国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也应遵守所在国法律。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人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在我国领域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第二,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