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证件审核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河北省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一12:00 《申论》
报考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人员,笔试在本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进行;报考省直部门的报考人员,笔试在石家庄市进行。
(三)成绩查询
2010年12月4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四)证件审核
12月8日-12月11日,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报考人员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和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报考保定市、邯郸市各级机关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证件审核时领取面试批次书面通知。
四、面试
(一)面试分组方法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报考人员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每个报考人员面试时限为10分钟。每组报考人员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报考人员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第一批:12月18日-12月20日,报考省直部门、保定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
第二批:12月25日-12月27日,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
第三批:2011年1月8日-1月10日,报考保定市、邯郸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
报考省直部门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在石家庄市;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在各设区市。
(四)网上打印面试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方法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人员名单确定方法
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择优录用。
(七)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2010年12月23日、30日,2011年1月14日,分别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面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职位综合名次、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各设区市的名单在本市网站公布,网站地址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
报考省直部门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12月25日体检;报考各设区市辖区的报考人员的体检时间按各设区市安排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对象并按规定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切记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