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崇礼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录一批优秀的大学本科生充实到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高学历人才充实到我县干部队伍。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具有崇礼县常住户口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怕吃苦,敢于奉献,热爱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二本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录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宣传发动,大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报名条件、招录程序等,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着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报名时须带个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学生档案、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录职位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崇礼县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7月15日至25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313-4612560。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综合卷1份,满分为2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于考后两天内在崇礼县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对报考工作的认知水平和其思辩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付。
(六)考察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作为拟录用人选,并在崇礼党建网和崇礼县电视台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确定人选
公示结束后,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及分配意见,报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崇礼党建网公布。
分配原则:本着专业对口、结合岗位需求,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安排。
四、待遇
1、新招录工作人员享受我县同级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2、新招录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占县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解除人事关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成立了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武占强(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明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吴凤翔(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杜平(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贵林(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员:焦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宇桂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武建国(县编办主任)
刘庆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树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贤君(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凤翔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