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23日
2、领取准考证地点: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干部科(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办公楼3018室),电话:(0454)8618033.
3、笔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
4、笔试以百分制的计分方式:
(1)教师、临床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50%。
(2)教辅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50%。
(3)辅导员和一般党政管理人员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行政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50%。特殊岗位进行专项考核。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的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相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1年10月中下旬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提前电话通知和网上公布。
2、面试内容:
(1)教师、临床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的考核,占总成绩50%。
(2)教辅岗位:对应聘人员面试(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考核,占总成绩50%。
(3)辅导员和一般党政管理人员岗位:对应聘人员面试(应聘答辩)的考核,占总成绩50%。特殊岗位进行专项考核。
博士以面试(试讲、外语测试)为主,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面试采取百分制。
(六)确定考核人选
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身体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人才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录取
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