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职位
详见《2012年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
四、报名对象、条件、管理及待遇
(一)报名对象
高中招聘教师对象为普通高校第一学历一表本科以上毕业生,初中招聘教师对象为普通高校二表本科以上毕业生,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英语教师小学、初中要达到大学英语公共四级水平,高中要达到大学英语公共六级水平。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教师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教师身高在1.55米以上。
(三)被聘用人员管理
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工作需要和考核称职可续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和首次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进入教师事业编制,按在岗教师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