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厅属10个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二、招聘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
我厅事业单位2012年2月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其中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5名,河南省漯河水利技工学校 5名,河南省信阳水利技工学校 9名,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 6名,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7名,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2名,河南省石漫滩水库管理局3名,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3名,河南省燕山水库管理局9名,河南省农田水利技术推广站2名。
(二)招聘职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
(4)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5)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2010年、2011年毕业生(不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详见推荐《招聘职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2、招聘职位及应聘资格(见推荐)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水利厅与厅属10个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
(二)招聘信息发布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水利厅外网和用人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3月6日至3月15日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报名时间:2012年3 月12 日至3月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而且必须是所学专业的相关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每个岗位必须满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条件方能开考。如未达到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各种获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到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在《河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劳动处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2010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作文,满分为100分,时间15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在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劳动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对面试中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计入面试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水利厅。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试用期和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要求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
咨询电话: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劳动处 电话:0371--69151855
监督电话: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电话0371-69690289
河南省水利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