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法院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11年11月5日上午8: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待所(武汉市武昌区珞喻路438号;武汉体育学院对面)
(三)资格复审须备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
4、2011年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的普通高校毕业,且户籍和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报名推荐表》。
参加“三支一扶”项目(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还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还要提供考生服务任职所在地的县(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军人退役安置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4张。
联系电话:(027)87220395;87220328;87220329
附件一: 湖北省法院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