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基层办关于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衡阳实际,现将我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人选确定
根据一志愿报考本市考生的笔试成绩,省委基层办从高分到低分划线,最后入围者的成绩(含并列)为面试入围分数线,按选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名单。共有1071人参加本市笔试,笔试免考生160名,有833名考生入围面试。(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2年7月4日至7月5日,8:30—17:30。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复审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22号2栋2101房(市委机关大院2栋一楼会议室)。乘车路线:火车站可乘1路公交车至“市委或太阳广场站” 下车到达;酃湖汽车站可乘81路公交车或先乘2路公交车,再转1路公交车到达;中心汽车站可乘81路公交车到达;华新汽车站可乘101路公交车到达;市内 可乘28路、K1路到达。
3、资格复审时,请入围考生(含笔试免考生)准备以下复核资料:
①身份证、准考证(限参加笔试考生)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限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
③报名推荐表(该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中生成、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推荐表必须粘贴照片,加盖就读学校和毕业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印章;
④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⑤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等资料;
⑥以本科名义报考的在读研究生,不符合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报考条件,请隐瞒身份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7月7日至7月8日。
2012年7月7日 笔试免考生(女) 本科考生(男) 专科考生(女) (共422名考生)
2012年7月8日 笔试免考生(男) 本科考生(女) 专科考生(男) (共411名考生)
2、面试地点:衡阳市检察院九楼会议室(华新开发区芙蓉路6号)。市内可乘102路、K1路到达。
3、请携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限参加笔试考生)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