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0分;报考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5分;报考县(市、区)、乡(镇)级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
报考省直垂管系统(地税、工商、质监)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属地原则划定,即报考省局、市局、县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县(市、区)职 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直司法(监狱、劳教)系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水文水资源 勘测局系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
报考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以及从优秀村干部 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如少数职位仍达不到面试比例,按规定程序由有关省直招考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本信息,权供参考,官方信息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