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做好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 经县“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我县在全县范围内招募6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为做好我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1年全县招募人数6人。分别为支教2人,支农1人,支医1人,扶贫2人。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绥宁县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去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师范、医学等类毕业生,具体见附件(绥宁县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职位表);
3、具有敬业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的要求。
三、招募程序
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招募采取“公开招募、考试考核、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6月23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二)考试考核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6月29日8:30-10:30。
笔试地点:绥宁县老干局四楼。
考核:根据基层岗位的要求,对所报职位以笔试成绩排名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者以笔试成绩为准依次递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培训
1、体检、培训:按照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与培训对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体检和培训。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规定,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四)选定程序
1、确定人选: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通过笔试和考核的人选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组织体检和培训,体检、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签署《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派谴: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相应乡镇基层服务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