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工作
由市组织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县人事局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高校毕业生,由团县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
五、待遇
参照县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所定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附:绥宁县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职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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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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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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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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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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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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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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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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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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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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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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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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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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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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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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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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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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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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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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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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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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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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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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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类、农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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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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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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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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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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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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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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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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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
绥宁县人事局
绥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