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报考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报考县(市、区)、乡(镇)级机 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具体入围面试名单从各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公 告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
报考省直垂管系统(地税、工商、质监)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属地原则划定,即报考省局、市局、县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县(市、区)职 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直司法(监狱、劳教)系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系
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
报考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以及从优秀村干部 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如少数职位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可适当放宽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并按规定程序由有关省直 招考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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