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具体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相应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
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结果进行公示。
八、审批
拟聘用对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再办理进编、聘用、工资等审批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待遇。
九、违纪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监督
市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个程序按规定进行全程监督。
注意事项: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4239511(市人事局) 4229132(市人才中心)
4203608(接待处)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津市市人事局
津市市委市政府接待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