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条件:(见附件)
说明:县食安办是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1年11月16日—11月23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上午8点—11月23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告对象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职位4的人员须提供会计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1的人员如有造价师资格证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每人2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
1、初审: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不到5:1的开考比例时,将相应调减招考计划(职位3除外)。
4、2011年11月2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