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中国地震局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30日至4月13日。报名者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不能擅自改动,改动者视为无效),并将本人报名表(格式“姓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可扫描)等传真或发送至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电话:0731-85642511
传真:0731-85642511
(三)资格条件初审和复审。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身份确认和复审。
(四)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70%。考试主要内容:本岗位专业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时事政策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顺,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需复查,只能一次。当出现体检对象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在资格条件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在中国地震局等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报批聘用。公示对象无异议的,报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个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期内工资、津补贴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