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州委组织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汇总录用名单,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被录用的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湖南省法检两院工作人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招考单位不予录用,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法检两院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合同由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单位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签订。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九、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十、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政策咨询),省委组织部领导考试与测评中心0731—82218504(考务组织)。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82206383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1—84732639 84732644
长沙市:0731—85798284(法院),88628245 88628247(检察院)
株洲市:0731—28109169(法院),28108165 28108248(检察院)
湘潭市:0731—58553268(法院),58514613(检察院)
衡阳市:0734—8893136(法院),8850146(检察院)
邵阳市:0739—5269041(法院),5635042(检察院)
岳阳市:0730—8840623(法院),8887593(检察院)
常德市:0736—7761028(法院),7794263(检察院)
益阳市:0737—4380248(法院),6100282 6100713(检察院)
郴州市:0735—2178692(法院),2280037(检察院)
永州市:0746—6667536(法院),6370100(检察院)
娄底市:0738—8261404(法院),8315862(检察院)
怀化市:0745—2733185(法院),2714626(检察院)
湘西自治州:0743—8756379(法院),8531281(检察院)
张家界市:0744—8283809(法院),8223957(检察院)
1.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
2.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检察院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2年4月1日
附件3
湖南省4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名单:
湘西州: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永顺县、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吉首市
邵阳市:隆回县、邵阳县、城步县、新宁县、新邵县、武冈市、洞口县、绥宁县
怀化市:沅陵县、通道县、麻阳县、辰溪县、新晃县、芷江县、会同县、靖州县、中方县、溆浦县
张家界市: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
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
永州市:新田县、江华县、宁远县、双牌县、江永县
娄底市: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
岳阳市:平江县
益阳市:安化县
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
衡阳市:祁东县
常德市:石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