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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方案
2012-04-13 10:09  华图网校 点击: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湖南省委直属的正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中共湖南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省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学院担负着全省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及统战干部等多方面的教育培训任务,同时积极开展港澳台及海外文化交流等文化战线工作。学院坐落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嘉雨路187号。

  根据《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三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由院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品行;

  3.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教学部教学科研人员3名。硕士及以上学历,哲学、政治学、科社,社会学、文学、教育学、法学等专业,硕士年龄在32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者副教授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有教学科研成果)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到大学本科,年龄在32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社会主义学院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 月6日至4月20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院人事处(同心楼8楼813号房)。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个人成果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学院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hnsyxp@sina.com 和 252955646@qq.com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试占40%)。具备教授职称资格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具体事宜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写作水平进行测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内容包括试教和答辩,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应聘的教授直接进入面试。

  由院人事处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考察范围主要是到考察对象的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考察情况,由院党组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熊萍

  联系电话:0731—84792677

  传 真:0731—84792880

  附件:个人学术成果表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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