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一定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 | 数量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使用科外勘人员 | 1人 | 专科及以上 | 土建、工程造价、 设备工程等相关专业 |
35岁以下(1977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且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时间:2012 年5月22日8:30时至6月初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工作日的中午12点至14点30时休息)。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十三楼1305室。
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1);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