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选任民主,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2名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职数及选拔范围
见《浏阳市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职位一览表》。
二、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各选拔职位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见《浏阳市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职位一览表》。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
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人以上才能开考。未达比例要求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一周后由市委组织部在浏阳党建网公布。
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按照干部选任的有关程序开展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