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七、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