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邵阳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博士为3个月、硕士为6个月、本科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招聘咨询电话:0739—5431783(邵阳学院人事处)
举报或投诉电话:0739—5431781(邵阳学院纪委监察室)
邵 阳 学 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