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 1,低于3: 1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其中笔试占综合总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总成绩的20%,技能操作占综合总成绩的30%)。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以专业知识为主。参加笔试时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核查。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技能操作: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技能考核主要以报考岗位有关的常规技能操作为主。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被聘用者与我院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139号。
邮编:410002
联系人:范娟 吕磊
传真:0731-85818120
咨询电话:0731-85171178
附件:湖南省财贸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财贸医院
2012年 5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