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教育均衡,确保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强力推进建设教育强县战略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我县今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2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偏远乡镇小学定向招聘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资质要求
(1)初中教师须全国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须本科(2012年8月31日以前毕业)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国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有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教师须有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幼儿园教师须有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幼教专业毕业,中师以上学历;
B、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全国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C、声乐、舞蹈或绘画专业毕业,全国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特教学校教师须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特教专业毕业,有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偏远乡镇定点小学教师适合宁乡户籍,限男性。
6、我县有正式编制的教师不属于报名对象。
三、招聘职位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