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递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产生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且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七)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聘。公示后无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县一中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联系电话:6639332 6623233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