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由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在答题纸上作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每个专业100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市民政局人宣科提前两天电话通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
笔试成绩公示3天。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实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十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工作由市社会福利院招聘领导 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再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市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市 纪 委:8866741
市人社局:2896686
市民政局:886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