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7日至6月25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自荐材料、代表作1-2篇、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 人员,请带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请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 表原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考试以笔试或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或面试占50%、试教占50%;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专业:以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闭卷,时限180分钟,笔试内容为试应聘者掌握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程度、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对于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
应聘教师岗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应聘其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试教: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进入试教。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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