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面试人数按照报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
3、成绩的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招聘入围人员末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缺少证件原件者不得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所出空缺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1、公示地点: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市人力资源网
2、举报或投诉电话:鹤城区纪委(0745--2245304)
3、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七、相关待遇
参加考试的考生食宿由鹤城区统一安排。正式聘用人员从就读学校到鹤城参加考试的车船费以及前来报到上班的单程路费(限火车、汽车)由鹤城区负责。
被聘用人员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拿到就读高校毕业证书原件的人员立即中止聘用,取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鹤城区的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八、未尽事宜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