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领导、专家考评(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能力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招聘人员,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31-88550025;13975173858
联系人:彭文姬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