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体育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属天心区城市管理局二级机构,主要职能是牵头负责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贺龙广场)相关城市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综合管理员,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共招聘7人,其中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173cm以上;女性年龄26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3、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5、退伍军人优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本人简历一份等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劳动西路贺龙体育中心6楼639室(联系电话0731-88275104)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二)笔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及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审批和公示
对已审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可正式录用。
(六)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聘用。
四、相关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1300-1800元,并根据每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2、用人单位负责提供食宿,依法购买法定社会保险。
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