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应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人员按试教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 试总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教育理论知识成绩排名。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人事)、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华容县人社局(人事)网站(www.hrrsj.com)、华容县教育局网站(www.hrjyj.com)公示7天。
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录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录聘的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团洲、幸福、注滋口、插旗、南山、 北景港、操军、梅田湖、新建、东山(江洲、洪山头)等乡镇任教。如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被录用,可安排到教育系统上述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任教。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华容县人社局、华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容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