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调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调研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大学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4、选调后须在零陵区人民法院工作五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2、地点:零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零陵区南津中路46号);联系方式:0746-6330767,13807462977;
3、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
简历和联系方式),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近两年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及考察:资格审查、面试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三)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
(四)调入:通过考察及个人与岗位匹配性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商经原单位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转任手续。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