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湖南 > 政法干警 > 考试动态 >
2010年湖南招录基层政法干警最高可加10分
2010-09-01 13:53  红网 点击:

  湖南省2010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加分情况有变,退役的高校毕业生、服役期间记功获奖等报考对象的教育考试总成绩最高可加10分。

  根据规定: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对在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教育考试总成绩分别加3分、5分;报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和国家扶贫重点县,户籍在当地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市、区),户籍在民族乡的考生,教育考试总成绩加3分。

  对于“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加分的条件,限定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的给予加10分,未毕业入伍的不予加分;对于户籍加分,如果民族地区或国家扶贫重点县的考生,报考的不是本县职位,不予加分;所有加分不累计,只加一次最高项。

>>2012年湖南公务员笔试必看课程 政法干警课程抢报中

看过本篇的网友还看过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2湖南公务员考试课程
华图网校命中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