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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加分情况补充公示表
2010-08-30 09:36  湖南人事考试网 点击:

  1、对于“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加分的条件,限定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的给予加10分,未毕业入伍的不予加分。

  2、对于户籍加分,如果民族地区或国家扶贫重点县的考生,报考的不是本县职位,不予加分。

  3、所有加分不累计,只加一次最高项。如果两次立三等功,只加3分;如果同时立三等功和属于户籍加分对象,只加3分;如果同时享受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和立功等加分,只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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