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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徐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2-02-07 10:40  徐州市公务员局 点击:

  四、考试办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确定各类职位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徐州市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考生须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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