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或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投诉与举报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凡发现招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省有关公务员招录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的,应当场向纪检监察人员投诉或举报,事后投诉或举报的应持有效证据。对纪律监督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215210(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2.考务技术咨询:
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513-83558036。
3.市、县(市)区政策咨询:
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05、南通市人社局:0513-83558046;
海安县委组织部:0513-81868299、海安县人社局:0513-88813997;
如皋市委组织部:0513-87658103、如皋市人社局:0513-87650718;
如东县委组织部:0513-84534101、如东县人社局:0513-84162848;
海门市委组织部:0513-82222611、81261500,海门市人社局:0513-82202234、82269292;
启东市委组织部:0513-83345355、启东市人社局:0513-83312424;
通州区委组织部:0513-86512525、通州区人社局:0513-86513162;
崇川区委组织部:0513-85062032、85062033、崇川区人社局:0513-85128751;
港闸区委组织部:0513-85609742、港闸区人社局:0513-85609798;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社局:0513-83596092;
南通市委宣传部:0513-85098565;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0513-85116335;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0513-85510329;
南通市公安局:0513-85020319;
南通市财政局:0513-85594157;
南通市国土局:0513-83534374;
南通市规划局:0513-83534332;
南通市粮食局:0513-85099385;
南通市统计局:0513-85098887;
南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13-85215813;
南通市审计局:0513-83549680;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0513-83559355;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513-83548708;
南通工商局:0513-68280377;
南通市地税局:0513-81589918;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0513-85128056;
南通监狱:0513-85286021;
南通女子监狱:0513-85286221;
通州监狱:0513-86937018、86937019。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