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1、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考人选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县、区)委组织部集中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文件等,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聘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市委组织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考察人选与公选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