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水务局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技术力量,根据《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金湖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水利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水利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3日--2010年5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金湖县水务局办公室(金湖路100号三楼)
联系电话:0517—86981660
报名人数和拟招考人数比例须达到3:l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2、笔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核与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绩按1:1确定招聘人员。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体检结束后进行公示,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后待遇与管理
对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
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05669
县人事局:0517—86805412
六、本简章由金湖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金湖县人事局
金湖县水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