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应为南京市市区户口;
4、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凡签有委培合同的,经委培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四、招聘单位、人数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9月1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尧化办公点(南京市尧化门街189号,栖霞区政府内北大楼东六楼会议室内)。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学历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携带本市市区户口簿,具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交)。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98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rc.com)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他
1、本招聘简章在南京人事网(www.njrs.gov.cn)、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rc.com)公示。
2、咨询电话:85300352、85564862、85314817
3、联系人:周乾、蒋正龙、翁丽敏
4、监督电话:85302371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