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建湖县将统一组织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思想路线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者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个岗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关从业经历的证明、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明、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具体见附表)
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2010年9月25日到用人单位领取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等。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由用人单位通知参考者本人。
4、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5时,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与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按规定程序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
六、其他
本简章由江苏省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15-862205690515-86214739
监督电话:县纪委执法室0515-86210301县人社局纪检组0515-86225744
江苏省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