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省环保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递补下一位。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规定: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025)862660538626610883236085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626604986266048
用人单位招考政策咨询:
省环境监测中心(025)8657520086575212
省环境信息中心(025)8657520086575212
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025)8657520086575212
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025)86555950
苏南环保督查中心(0510)81011906
苏中环保督查中心(0523)86392122
苏北环保督查中心(0517)83668536
省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0515)82640806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