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属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个,计划招聘8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宿迁市市属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1日至199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职位表》中“年龄放宽至45周岁”指(1965年9月21日至199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