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专业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敬业精神;
2、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个别专业放宽到普通类专科,见附表)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非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无经济、计生问题;无行政、刑事处罚记录;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
7、符合各专业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10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室,电话:89886403。
报名时需填写《泗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
3、报名费每人10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4、2011年8月1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岗位相应缩减直至取消招聘名额。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另行组织),不占招考录用指标。
(三)加分。在笔试得分基础上,对附表中加分专业考生加3分;对一类本科考生加5分(一本专业以高考入学当年江苏省招考目录为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和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费100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照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在公示期间被检举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和入编手续(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保险制度。
特殊待遇:(1)硕、博士研究生聘用后三年内享受房租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2)博士研究生聘用后直接担任事业单位副职,享受副科级。
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泗洪县2011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