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分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体检形成缺额,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政审考核表及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结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0(泰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0523-86606567(泰州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6181、86896183(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泰州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tzrsj.gov.cn
泰州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泰州人才网 www.tzjob.com
附:《泰州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