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建设工程审计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专业: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等。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不限;
4. 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为大专学历;
5.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品行,作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与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适应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要求;
7.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方能进入面试,若无工作单位则不需提供;录用后,不得从事兼职工作。
(四)应聘资格条件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级或以上资格;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9日至2011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宜兴市审计局(江苏省宜兴市荆溪中桥南堍五局大院)。
咨询电话:80767905、87900070
电子邮箱:jsxmsjzx@163.com
3.有关要求: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户籍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可采用电话或网上报名,并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至上述电子邮箱,待面试时提供原件供资格审查。报名表可登录www.yxsjj.gov.cn/常用表格下载”获取。应聘者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要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体检与考核
招聘人员按面试、体 检、考核的程序进行。聘用单位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通过面试、体检的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四、招聘人员性质及劳动报酬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单位依法为其办理用工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000元;试用合格者与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劳动报酬为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未享受的绩效工资给予全额补差。
宜兴市审计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