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所有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记载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并由主考官和考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用人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承办单位由平江区人社局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和聘用的手续。
三、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3622。
四、本简章由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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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1下半年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附件2、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