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6人
职位序号 | 职位名称 | 专业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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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师 | 中共党史 | 1:3 | 1 | 博士研究生 | 无 |
2 | 教师 | 马列主义基本原理 | 1:3 | 1 | 博士研究生 | 无 |
3 | 教师 | 经济类 | 1:3 | 2 | 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 | 硕士研究生需有连续2年以上工作经 |
4 | 教师 | 政治学专业或行政管理专业 | 1:3 | 1 | 博士研究生 | 无 |
5 | 教师 | 1、广播电视新闻学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摄影摄像技术4、电视编辑 | 1:3 | 1 | 本科 | 1、从事岗位要求专业相关工作连续2年以上。 2、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35周岁以下。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优先),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6日以后出生)。职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5、应届毕业生名额按综合考试成绩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