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若最后一名同分,需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主要考察日常表现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加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 gnhrss.gov.cn/)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及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电话:0518-83968833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1、连云港市灌南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
2、灌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