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经济、计生问题;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4、符合各专业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人才网、中国泗洪网、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附表)。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6月1日09∶00-6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6月1日09∶00-6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2年6月1日09∶00-6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6月17日9∶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笔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同时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联系。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届时,参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见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服务大厅。
面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和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并列进入体检。如体检、考察、公示后仍然超过招聘计划的,超计划聘用),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和《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公示期间被检举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合格者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业单位入编和聘用手续(在职人员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放弃聘用),享受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工资、保险待遇。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9886403
监督电话:0527-89886411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